然而,人们还能且必须以别的方式更敏锐、更深刻地把握来自后果的证明。人们显然有兴趣,直追溯到怀疑主义者所具有的最后的、根源性的荒谬。尤其是,人们有更大的兴趣来了解,在这方面,人们是否和在多大程度上,已在古代对逻辑怀疑主义,实际上也以同样的“令人信服的”的力量对伦理怀疑主义,做了些什么。谁认识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诡辩论的主观主义和怀疑主义的批判,他就会了解到,任何逻辑否定主义由于其荒谬而被扬弃,而且这与一切实践无关。
人们现在可能怀疑,来自实践后果的证明和从一种伦理否定主义推出一种反伦理的实践,是否是一种同样有力的反驳或者是否在此情况下出现诸如荒谬一类的东西。也许是一种实践的荒谬?但是这实践的荒谬(Widersinn)是什么?荒谬不是某种理论性的东西,一种矛盾、一种客观的不相容性吗?在“实践的荒谬”方面,最终只涉及我们畏惧的、我们感情抵触的不愉快的、令人讨厌的结果吗?然而,感情不能证明什么。谁说,不同的生物没有不同的感情,以至同样的结果可能在他们看来是相当令人高兴的?无论如何,下面一点需要我们愿意遵循的类比方法,即人们首先从此开始,努力通过准确的分析确定,逻辑怀疑主义的特有的自我扬弃是否和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在伦理怀疑主义的自我扬弃中有类似之处?而且这种自我扬弃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