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万步讲,就算我有什么人脉关系,但是如果没有在报刊上发表足够数量的作品,不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无论是教育处还是组织部,像我这样一个大家公认的“书呆子”,一个在酒桌上连给领导代酒都没能力的人,侥幸调进去又有多大用处呢?即使我凭关系侥幸调入,如果发挥不了一技之长,如果完不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根本就不是一块在机关里能混的料,既让领导生气,又让同事瞧不起,我又有多大的意思呢!
所以我一直认为,是写作成就了我的事业和人生。
你说,写作到底有没有用呢?
买书是为了出借
根据大半辈子买书的经历和认识,我以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买书就是为了把书借出去。倘若你的书都买回来“藏”着,还像我某位师弟一样,在书柜上贴上“概不出借”的标签,而一本都没有借给别人,那我明确告诉你,你这简直是失去了买书的意义。
我说到这里,一定会有人反驳说:错了,买书明明是为了自己读嘛,怎么会是为了出借呢!我说且慢责怪,容我仔细说来,你看我说得到底有无道理。
经常买书者,必是酷爱读书之人,如同那有购物癖的人,三天不逛商场就憋闷心慌,一看见时髦物品眼睛便连连“射电”。而这爱书人也是一样上瘾难耐,三天不进书店就寝食不安,一看见新崭崭的书便跃跃欲试。于是,只要一进书店,总是把这一本摸摸,那一本翻翻,爱不释手,虽觉得书价太高,但是无奈买书成瘾,瘾发难熬,到最后还是一咬牙,甩出几十块或上百块钱,买下几本新书拎回来。由于书痴们看书的速度,普遍不如买书的速度快,因而那源源不断买来的书,便总是积少成多,过不了多久,就会使书房现出一个“图书馆”的壮观景象来。“图书馆”的气候一旦形成,借书者总会不失时机地纷至沓来,让你应接不暇,难以招架。本来,不少借书的人,其实自己并不怎么爱读书,但走到你的“图书馆”门前了,如果不向你提出借书会显得没文化,所以只要你有很多书,好多人想不借书都忍不住。爱书人其实内心里都是不愿给别人借书的,无奈患着白面书生面皮太软的通病,加之一想自己确实除了有书尚可出借以外,实在没有钱或别的什么东西可借人,于是自惭形秽或良心发现,只好把书借给别人,如果不借那就是对不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