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生活嘛!”我笑不可抑。
“这一窝挺不错。”乔治道:“本来有十四头,只是那该死的魔头瑟西跑来咬死了其中三头,之后我们才抓到它。”
乔治说话的当口,那头丑陋的大母猪跑来对他怒目相向。
“你们干吗不把它养肥了杀掉吃了?丑成这样,简直是对宇宙的讽刺。”
“不,她其实还是头不错的母猪。”
我嗤了一声,乔治乐了,老母猪轻蔑地哼哼,从我们身边滚过去时小眼睛瞟向我俩,里面都是恶意。
“你今晚有什么安排?”我问:“要出门?”
“我要去把妹。”他露齿一笑。
“哦!真希望我也能去。”
“你愿意的话就一起来啊——还可以告诉我我哪里做错了,毕竟你是爱情专家嘛。”
“你难道是进展不顺吗?”我问。
“哦,还行。只要你不在乎,就没什么难熬的。才说了,再不济你总能买杯尊尼获加[2],那可是在公羊酒馆把妹的一大法宝。我去准备一下。”
厨房里,艾米莉坐在桌边,桌上放了一台又大又老的手工机器,她正在上面缝着什么;应该是在给萨姆做衬衫,我估计。小家伙现在被寄养在农场里,眼下他坐在艾米莉身边,大声地读着一本书。机器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声音很大,简直像置身于一间工厂里。每缝一两英寸,萨姆就会像手枪毫无规律地发射一般蹦出个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