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且就《周颂》说。《周颂》有两件在《诗经》各篇中较不同的事:一、不尽用韵,二、不分章。王静安君以此两事为颂声之缓,皆揣想之词,无证据可言。且《鲁颂》有摹《周颂》处,《商颂》(实《宋颂》)更有摹《鲁颂》《周颂》处。《鲁颂》《商颂》皆用韵,是“颂”之一体可韵可不韵。大约韵之在《诗》中发达,由少到多。《周颂》最先,故少韵;《鲁颂》《商颂》甚后,用韵一事乃普遍,便和《风》《雅》没有分别了。又《鲁颂》《商颂》皆分章,且甚整齐,如《大雅》《小雅》;是《周颂》之不分章,恐另有一番缘故。若如王君声缓之说,《鲁颂》《商颂》之长又要怎么办?王君意在驳仪征阮君之释颂义,所以把这两事这样解了,其实阮君释颂不特“本义至确”(王君语),即他谓三颂各章皆是舞容,亦甚是。王君之四证中,三证皆悬想,无事实;一证引《燕礼记·大射仪》,也不是证据,只是凭着推论去,拿他所谓礼文之繁证其声缓。《仪礼》各仪因说得每每最繁,不止于这一事,且由礼繁亦不能断其声缓,盖《时迈》一章奏时无论如何缓,难得延长三十四节,若必有这么一回事,必是夹在中间,或首末奏之。又由声缓亦不能断定它不属于舞诗。阮君把颂皆看做舞诗,我们现在虽不能篇篇找到它是舞诗之证据,但以阮君解释之透彻,在我们得不到相反的证据时,我们不便不从他。因为颂字即是容字,舞乃有容,乐并无容,何缘最早之“颂”即出于本义之外?所以若从阮君释颂之义,便应从阮君释颂之用,两件事本是一件事,至少在《周颂》中,即颂体之开始中,不应有“觚不觚”之感。现在细看《周颂》,实和《大雅》不同,《大雅》多叙述,《周颂》只是些发扬蹈厉之言,只到《鲁颂》《商颂》才有像《大雅》的。金奏可以叙述,舞容必取蹈厉。若是《周颂》和《大雅》在用处上没有一个根本的分别,断乎不会有这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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