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和同学为了小事争吵不休,如果下次再发生这样的误会,就算同学一时冲动伸手打人,我也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如果她打我左脸,我就要把右脸送上去,因为人心都是肉长的,她不会连打两边脸再加窝心脚,尤其是像许安安同学这样一个公认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检讨写成这样,我没有把握校长会收,还好他只是说贴到公告栏里,于是我连夜把它贴了上去。
有什么后果?我等着。
上午,没事。
下午,一切平安。
晚上,我终于等不下去,自己跑到公告栏去查看现场。
没有人围观,偶尔有几个学生从旁边经过,略略看两眼也就过去了。
怎么会?我奇怪,我的字向来写得很大,难道学校言论果然自由至此,是不是下次我要好好写份《论季氏狐狸精被冤枉录》?
于是自己走上去再看一遍,雪白的底子上,左边是许安安的检讨,右边是我的,灯光下看字体居然很秀气,不大不小,挺拔有力。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擦了擦眼皮再瞧,终于,一跃而起。“啊……”我大声惨叫,指着公告栏,向旁边闻声看来的众人说,“这——不——是——我——写——的!”
大伙掩口而笑,也有几个眼光很是不屑,像是在说:敢做不敢当,此地无银三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