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演讲全部组织,可以分为“总论”“分论”两部。总论注重理论的说明,分论注重专史的研究。其宗旨在使有研究历史兴味的人,对于各种专史知道应该研究并且知道如何研究。旧作所述,极为简单,不过说明一部通史应如何作法而已。此次讲演,较为详细,偏重研究专史如何下手。因为作通史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专史没有做好,通史更做不好。若是各人各做专史的一部分,大家合起来,便成一部顶好的通史了。此次讲演,既然注重专史,所以又可叫做《各种专史研究法》。[11]
梁启超是从通史和专史的关系来说明研究专史的重要,这同他早年提出研究、撰写通史的主张有关,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近代学科的创立和发展,越来越明确地提出了专史研究的迫切性,这是“五四”前后学术史上的一个特点。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所论“专史的做法”,包括五种专史即人的专史、事的专史、文物的专史、地方的专史、断代的专史。梁启超所说的“文物的专史”又包含以下这些内容:经济专史、政治专史、文化专史。而“文化专史”又包括语言史、文字史、宗教史、学术思想史、文学史、美术史。其中,“学术思想史”则又包含道术史、史学史、社会科学史、自然科学史。在梁启超看来,“史学史”是属于文化专史中“学术思想史”的一个分支。从历史的眼光来看,这样的学科划分是否合理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史学史”作为文化专史的一个方面被正式提出来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