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我和克拉伦斯先生坐上一辆骡子拉的旧马车,启程去监狱。克拉伦斯先生给了我一只水桶、一把清洁刷,我们便骗过前门的兵,大摇大摆地从他们身边走过,不费吹灰之力就进了牢房。其他犯人睡得正香。约翰·艾维斯队长也在,他坐在门口一张写字台前,在笔记上潦草地写着什么,他看看我,一个字也没说。他对克拉伦斯点点头,就又埋头在纸堆里了。我们走到监狱背面,犯人们都给关在那里,在走廊尽头右手最后一间里,坐在小床上借着壁炉里的一点亮光写字的正是老家伙。
他停了笔,朝黑暗中望望,我正提着水桶站在牢房外面的过道里,他看不清楚。最后他开口说话。
“谁呀?”
“是我,洋葱头。”
我从暗影中走出来,身上穿着长裤和衬衫,手里提着桶。
老家伙打量了我好一会儿,对眼前的景象不置一词。他只是盯着我看,之后说:“洋葱头,过来。队长没锁门。”
我走进去,坐在床上。老家伙看上去疲惫极了。他的脖子和脸上满是伤口,走到壁炉旁添柴时也一瘸一拐的。他又挣扎着坐回到小床上。“你感觉怎么样,洋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