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本条是关于禁止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的其他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等的规定。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其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医疗用语, 以及其他相关用语, 都有其特定含义, 与日常生活用语不同。为防止误导患者、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 都不得使用上述用语。
1?? 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实践中,有的非药品、医疗器械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提及疾病名称, 明示或者暗示其可以治疗某些疾病; 如果消费者误信广告, 得病不及时寻医用药, 而寄望于使用这些商品、服务以恢复健康, 就可能延误病情, 甚至危及生命, 对此应予严格禁止。例如, 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在广告中宣称能治疗贫血, 就违反了本条规定。
2?? 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实践中, 有的非药品、医疗器械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通过使用医疗用语, 为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树立专业、权威、高端、健康形象, 从而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服务, 对此应予禁止。例如, 一些非医疗美容服务宣称运用了细胞修复再生技术、基因技术等中西医医疗方法, 就违反了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