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原理简单说就是受人恩惠就要回报,而人们之所以会痛痛快快地给出比他们所收到的要多的回报,就是为了尽快使自己从受“恩惠”的心理“重压”下解脱出来,这也是所有的社会组织中都具有的不可或缺的元素。互惠原理意味着人们接受别人分享的某些东西时候,确信自己对这一切不会遗忘。
人们大都有这样的体会:如果别人送给我们一件礼物,我们也会觉得应该回送他人一件礼物;如果别人帮了我们一个忙,我们会觉得也应该帮他人一次忙;如果别人请我们吃了顿饭,我们一定总是惦记着要回请他……这都是“互惠原理”在起作用。
而一个人如果接受了他人的恩惠却不回报,在人际交往中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即使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因能力有限不能回报,也不能完全得到他人的谅解。一般来说,人们对不遵守“互惠原理”的人会产生厌恶感。
美国康乃尔大学的雷根教授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实验对象被邀请与雷根教授的助手乔一起给一些画评分。实验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乔在评分休息期间,出去几分钟,买了两瓶可乐,给了实验对象一瓶,并告诉他说:“我去买可乐,顺便给你带了一瓶。”当时可乐是10美分一瓶。第二种,乔在休息期间出去后,没有给实验对象带任何东西。评分结束后,乔请实验对象帮他一个忙,说他目前正在卖彩票,想请实验对象帮忙卖一些,因为如果他卖的彩票数量是最多的,他就会得到50美元的奖金,彩票是25美分一张。实验结果是这样的:第一种赠可乐的情况下卖掉的彩票数是第二种情况下卖掉的彩票数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