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句话实在是把我问穷了。我自己虽不曾主张过恋爱神圣,但既翻译了歌德的东西,自己便不免要负一番责任,我便取了一种解释的态度。我说:“凡是我们,在恋爱中是要陷到一种无我的态度,假如是文人,在这时候每每有平时想不出的思想可以涌出,平时做不出的文章可以做出,合乎诗人们的所谓神兴,所以诗人们便神圣视之。这种感情虽然结局是在占有,但因两情相得,反可以增加替社会服务的精神,我觉得在理想的社会之下是不会矛盾的。”
他反对我这种说法,始终强调着那占有排他的一面,并且说自古的帝王因为恋爱,因为女色而亡国败家的不计其数,无论怎样不能认为神圣的感情。特别是年轻人,对于这种感情尤当尽力地控制。
他的话我不大心服,但我也不能驳倒他,只是说恋爱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想这样含糊了事;但他并不肯放松。他说:“你既认明恋爱有坏的一面,那就不能认为神圣了。”
结果是他占了胜利,我没有再说甚么。我现在想到这个问题,我觉得他的话是对的,他是怕恋爱神圣说一出,会使得中国的青年都陶醉于恋爱,把正当的工作抛掉。这是他淑世精神的表现。但我现在可以增加几句:恋爱和吃饭、睡觉是一样,在人生是一种不能缺少的冲动,用不着神圣观,也用不着罪恶观。饭吃多了要生病,觉睡过了要惰业,恋爱失掉了节度自然也有它的害处。但是理想的恋爱,能使恋爱双方更好地为实现理想社会而服务,却是可以断言的。